《[小时代]平行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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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平行时代- 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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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孩子擦肩而过,那时他并没有太注意我,而是皱着眉头,匆匆的向前而去,一只手捂着肚子,像是强忍着不被人看出来,现在想来应该是胃痛了,却独自坚持着,只不过那时我的脑海中却浮现出静好的身影,静好的脸上也浮现过类似的表情。后来在去宫洺家的路上,当车子开过迎宾大道,在一排绿荫小径上,我看到他和静好手拉着手,像两个小孩子,那般幸福的微笑着。
  我的内心突然就松了口气,心想这一天终于来了,静好她终于找到了那个可以让她放心微笑的人,可是她却从没有提起过这么一个人,到底为什么呢?
  我思索着,决定还是不要点破的好。
  很快,我就有了答案。
  当天晚上接到她的电话,其实在她之前,宫洺就已经打电话来通知了我们,只是我还是很生气她没有亲自打电话。
  可是,当我听到她那微弱的声音时,所有的怒火都消失了,连带着尚未表明的欣喜一同夭折。
  作为一个母亲,自然是希望自己的女儿幸福,谁会想让自己的女儿喜欢一个身患绝症的人?谁会希望自己的女儿将幸福托付到一个没有未来的人手中?
  如果我的女儿不是静好,如果她只是一个爱撒娇的小女孩,如果她只是同其他女孩子一样,只是遇到了那么一个很优秀的男孩子,如果她只是简单的喜欢、、、、、、
  符合以上的任何一条,我都可以组织这件事,可是现实却让我无能无力,即使是国光这样好的孩子,那比那孩子更易显见的深情都不能让她改变心意,可怜那孩子到现在都还一直自责当初参与到那件事情当中,在静好离开后曾经一度消沉,差点断送了自己的职业网球手的生涯。
  静好啊,你可知道你收获了多少真诚的眼泪。
  其实,在那孩子动手术的前一天就来找过我,他说他要动手术,如果失败了,就让我们将静好带走,永远不要再回这个地方,但是我没有把握可以带走她,说不定她会像上次那样从飞机上跳下去,我知道,如果是为了眼前的这个孩子,她一定做的到。
  “这个你不必担心,我已经想好了对策,如果非那样不可,就让她、、、、、、忘了我吧。”
  忘了我吧、、、、、、
  这几个字说的很轻,如果不是我与他面对面,中间隔了不过一米的距离,恐怕我永远也不会听到这三个字从他口中吐出来。
  不可否认,我被他感动了,再一次,我认真的打量着眼前的少年,发现他的眼中有更深沉的执着;就像他说着“我已经赢得了我的玫瑰时”的骄傲那般耀眼。
  我一直以为静好付出的很多,其实那孩子又何尝不是真心的爱着她的,能够得到这样的真心,何其有幸。
  “你很好。”我说。
  他笑了,然后说,“这是我唯一能为她做的事。”
  其实,那时我已经策划好了要带走静好,即使她不同意,就是绑也要将她绑走。她的病不能拖,可是也不能刺激她,所以我们费尽了千辛万苦找来了兰杰明,就是为了静好。
  可是、、、、、、
  她为什么就不能等一等?
  兰杰明说,“其实,她的病根本就不能治,但是她不让我和你们说实话。”
  那么说来,她的离别是注定的了,不论是车祸还是疾病,她的离开是必然的。
  可是,为什么要她背负这样的必然?
  又为什么要我背负这样的必然?
  “你要注意身体,现在你可是两个人。”费启思将风衣披到我身上,视线落到我的腹部,“小静好会责怪妈妈不懂得照顾自己的。”
  我抚上自己的腹部,确定这就是我的女儿,就是那个一年前离开我的静好,她回来了,现在就在我的肚子里。
  恍恍惚惚的坐上车,车子开离墓地的时候,国光才来,他依旧穿着青学时的队服,撑着一把白伞,像一朵云缓缓的自雨雾里飘来。
  我想他应该会在哪里待很久。                    
  作者有话要说:  


☆、崇光番外:只如初见

  五个月前;牙牙不见了。
  在一个星期天的早餐,我推开门去丢垃圾,它从屋子里冲了出去,没有再回来。
  我知道,它准是厌倦了,厌倦了便易的狗粮,厌倦了冰冷的房间,厌倦了这牢笼般的生活。
  真是狡猾的家伙,明明先前在我面前表现的那么乖,早上跳到床来舔我的脸,在我才思枯竭的时候用咬尾巴的傻样逗我开心,原来这些都只是它的小伎俩,为的就是让我掉以轻心,我怎么就相信了呢,它可是一只有意识的小狗。
  我还记得那天早上我穿了一件灰色的上衣,为了不被认出来,还特意戴上了与衣服颜色相衬的灰色口罩。然后我打开房门,连续两个月,第一次迈出家门,为的就是找一只逃跑的小狗。
  走出公寓的时候是上午九点;一个小时候;我在部落格广场的喷泉旁边遇到了一个穿着亮色针织衫的女孩;而我一直在找的牙牙就蜷在她的脚边。
  我觉得这是上天为我安排的一出奇遇,一条狗将两个从未见面的陌生人栓在了一起。
  牙牙是一条很挑剔的狗;它长得很可爱;难免会有人爱心大发的想要同它“搭讪”,但每次都被它那龇牙咧嘴的模样吓的退缩回去,可就是这样一只性情暴躁的可爱小家伙却在一个傍晚跟着我回了家。
  那时,我就知道这是一只有独立意识的小狗,而现在,它再一次跟随它的心意,选择了另一条路。
  它为什么会选择哪个女孩子?
  是因为她会画画?还是因为她对它的关注,要知道,在家的时候,我常常会陷入自己的冥想世界,它渴了或者饿了,非得汪汪大叫才能引起我的注意力,但在那个女孩子面前,它却什么也不需要做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这些东西。
  最终,我没有将它带回去,因为我那里,没有它想要的东西。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kitty每天都来催稿,我有些烦躁,每次都会趁着她来之前逃出家门,然后想起了牙牙,想起了广场,发现除了这个地方,还真没要可以去的地方。
  地方是不会具备意义的,而在地方上发生的事或者存在的人却可以将那个地方变得与众不同。
  我不常出门,我的房子虽然冰冷,却很安静,那是独属于我的王国,在那里我可以不用在意旁人的眼光,可是外面不一样,到处都是被喧嚣与浮华掩藏着的空虚与寂寞,走在这样的街道上,感觉就像掉进了一个深深的黑洞。
  我第一次走近广场却没有勇气坐到那个女孩子的面前,因为我在一个月前已经得知自己患了癌症,其实我是不怕死的,因为我对这个世界本就没什么感情,唯一放不下的,应该就只有宫洺了,他如果知道了,应该会很伤心吧、、、、、、、
  我坐到她对面的一个摊位前,摊主是一个长头发女孩,和那个女孩子的关系还不错,我曾经不止一次看到她们在一起喝下午茶。
  当时我戴着眼镜,并没有将自己的外貌暴露出来。
  “先生,你可以将魔镜取下来吗?”
  “不,就这样画吧。”
  我拒绝了她的提议,因为这样我才能更加方便观察对面的人。
  后来一连许多天都是这样度过的,直到我也开始拿起画笔。记得上一次画画的时候还是高一时期的国庆海报,我画了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
  她在给别人画画,而我则在给她在画画,画画的人成为被画的对象,就像她落入我的眼里,装饰了我的窗。
  那是我第一次尝试用素描,因为我实在是想不出有什么颜色可以将她的美体现出来,或许她本身就没有颜色,就像空气一样透明,可是,只有有她在的地方,我就能感觉到呼吸,那些呼吸声以她为圆心,由近及远的扩散,扩散。
  只是,我从来没有近距离接触过这些呼吸,我怕我产生依赖,一个人一但对这世上的某一样东西产生依赖,那么他一定就会惧怕死亡,因为那时他的心中一定有了牵挂,让他与这个世界产生了羁绊。我不想被羁绊,我不想变成惧怕死亡的人,所以我强迫自己不去见她。
  可是,人的一生中,总会遇见某个人;让你感觉整个世界都不一样的人,而这种相遇通常都是发生在你没有准备的时候。
  很快;我就再次见到了她。
  两个月后的一天清晨,在我接到校长打来的电话,他说校宣传部会有一个女生来采访我,当时我并没有在意,大概过了半个小时,一个女生就出现在我家门口;只见她穿着浅紫色的长款毛衣,抱着一大袋食材走进我的家门;在黑色发丝自她肩头滑落的瞬间,我感觉一阵微风穿透了我的身体,像来自森林的呼吸,将我紧紧缠绕。
  我从来没有想过她会来敲响我的房门,也从来都没有想过我会与她再有交集。明明已经过去了两个月,明明已经在试着忘记,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突然这边接近?
  我想;这应该就是我们口中的命运。
  这是命定的相遇;是命运馈赠给我的最好年华;也是命运注定让我无法逃脱。                      
  作者有话要说:  


☆、季凌夏番外

  “小王子是回到了自己的星球上了吗”
  “是的;叔叔。”
  老人偏过头看着墙上的画沉默,半个小时后,我将手指探向他的鼻子;发现他已经停止了呼吸,而他的眼睛却仍盯着墙壁上的那幅画。
  我整理了思绪,强忍着悲痛,将那幅画取下来,放到他的胸口上,画并不是什么名贵的画作;而是很平常的素描。只见画上是一个小男孩站在葱郁的大树下,视线投向远方,像是在等待着什么;我记得那棵树;上面破了一个大洞;和叔叔小学毕业照上的一模一样;那么;这幅画应该是五十年前的作品了;一副五十年前的素描;被完好的保留至今;在人生的最后一眼都不舍得闭上;这幅画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了。
  当我把他的双手交叠在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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