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策·合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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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策·合璧- 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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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当这种时候,槐枫就这样安慰自己。

  相反的。

  相反的。

  ——可他从没有想过,这个梦反过来能是怎样呢?

  难道现实还能是,拜堂的时候和紫渔,一掀盖头就变了楚云么?

  这样杂七杂八的问题,自然不能困扰直肠子的槐枫,却着实困扰了松派的另外一个人——每错,如果说松派之内,除了楚云之外,还有谁对这个即将来临的热闹做过一番认真的思考的话,那就是单剑组的组长,这一届“论武大会”单剑首席的获得者,季彤。

  他做帮忙状在楚云身边转悠四五日,自以为敏锐的观察力,不断被楚云那种泰山崩于前而不改色的镇定打败着。在婚期前一个星期,他终于忍不住开了口:“楚师兄,你真就把那傻小子这么打发了?”

  季彤与楚云是“次组时一起住地下室的交情”。两人各是组里的顶梁柱,平日里闲聊玩闹并不多,但是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往往能够一个眼神一点头,就默契地达成共识。

  不管面对的是谁,季彤向来是单刀直入的——而楚云,在四下无人的情况下,也剥下了温文尔雅的伪装,一脸大便色地耸了耸肩:“如你所见,事情就是这样。”

  “但是……你和……符师弟他……”

  “哼,”楚云笑了一声——或者说,最起码从肌肉的运动方向来看,他是想要笑的,“不是早说过了,我们只不过是搭档而已,日常的时候,我们关系一般。”

  “嗯,一般一般,牵心挂肝,”季彤学着他惯常的表情挑起一边眉毛,顺手捏起楚云面前新婚用品包裹中的一只新袜子,“真挺‘一般’的,一般到这东西都要你帮他打理了。”

  楚云一撇嘴,轻声咕哝了一句“才不和小字辈计较”——季彤正要驳,他已经转过头来促狭地斜着眼偏头觑着他:“你竟还有闲心管‘我’的事?——先把你自己和小白的烂摊子理清了是正经吧。”

  小白,姓白,名秋函,与槐枫、季彤同年。

  当年槐枫初上总舵的时候,他已是单剑首席,被松派视为“希望之星”。谁知道当年受伤之后一蹶不振,渐渐被季彤赶超。

  秋函和季彤两人,同居一室,一同训练,次组时代就亲如兄弟。后来成了对手,两人的关系就微妙起来——如今,看季彤的脸色,这关系或许不单是“微妙”那么简单……

  一句话就堵死了季彤,楚云颇为满意,面露得色,以胜利者的姿态拍了拍季彤的肩膀,便有黯淡下来:“彤妹啊……人,总是要长大的,许多事情,小的时候,可以想得很美,总以为得了个首席,出了名,就拥有了江湖,拥有了天下——其实吧,满不是那么回事……”顿了顿,楚云抬起头,长叹口气,把被季彤弄乱的新袜子重新放好,“……上面有父母,周围有旁人的眼光,纵是名满天下的剑客又如何?若是一个不小心,也只有闲话会比旁人多……说到底,一旦挂了剑,日子还是得和平常人那样过。结婚,生孩子,然后在柴米油盐中老去……”

  季彤也低下头,不再说话。

  “你不是早定了婚,和小白又怎么解释的?”楚云大概记恨季彤的多此一举,成了心戳他命门。

  季彤的脸“唰”地一红:“这……那……我……”

  “看吧,”楚云站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自嘲、又像是安慰季彤似地一摊手,“有的事情,就是这样,没有办法。”

  婚礼的主战场……咳,那个,主会场,在槐枫家乡冯阳——一个两广府辖地内偏远地区的县城。

  紫渔娘家距此地颇有距离,为了过门方便,早早地包下了城里唯一一间有上房的旅店。来帮忙的松派众剑客们于情不好与女士计较,于理不能喧宾夺主,只得在槐枫家边上的庙里借宿。

  庙里地方虽大,可毕竟并非专业用于接待,加上年久失修,当真委屈了这些成名已久的剑客们。幸而楚云调停得当,加上这些剑客中,绝大多数未成名时,都曾在松派那著名的地下室里摸爬滚打,权当忆苦思甜,师兄弟几个凑在一块,也很可乐,才把这糟糕的居住条件给对付过去了。

  冯阳地方小,乡民们多半一辈子也出不了一次广府。槐枫这婚礼一来,全天下最有名的剑客来了一半多,可把父老乡亲们给高兴坏了。几乎每天天一亮,就拖家带口地赶到庙门口,占据有利地形,伸长脖子踮起脚尖,围观、并互相讨论这剑客们的日常。

  第二天的上午,有一位邻家的大妈,带着“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英勇而绝然的表情,把自己家的米糕扔给了季彤,换来了一个感激地拱手之后,投食的风气就一发不可收拾了。先是大妈大娘、然后是阿姨们,继而连未婚的小姑娘也不顾礼教,加入了这个行列。

  被投放的食物总共有糖串、面酥、米糕等十余种——这当然不是问题。只要有秋函一个胃袋在,任何的食物都不会是问题。问题是她们投食的时候,那种自以为勇敢、略带羞涩、又无法掩饰担惊受怕本质的复杂表情,活像……去动物园喂猴子。而那呼朋引伴三三两两“投食去”、“投食去”的叫嚷,更增加了被围观的剑客们的“不人类”感。

  还好,南征北战的剑客们,早已习惯了被围而观之;而且松派这一批剑客里,脾气好占绝大多数;加上来参加槐枫婚礼的,都是和槐枫交情深厚的,自然不会在这个节骨眼上给他添乱,于是,一个个非但乐于被围观,安于被投食,还主动热情、自觉自愿地开展了多项“与民同乐”活动,赢得了乡民们的交口称赞,给符家二老挣足了面子。

  在这其中,被赞得最多的,自然是楚云。

  他已经从半个月前,众人口中的“楚大剑客”、“符家贝贝的搭档”,成为了如今街头巷尾阿妈们都叫得顺口的“阿云哪~~”。

  在冯阳街头巷尾各种版本的传言里,他简直是一个没有缺点的人:长得又好,剑术又高,为人亲切没有架子,为兄弟两肋插刀,事必躬亲,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出得比剑场……

  “哎哟,这种男人哪里去找!”

  叽叽喳喳的声音,又一次在晚饭之后响起——楚云先生已经连续一星期稳居“冯阳茶余饭后谈资排行榜”第一位,看如今这阵仗,继续蝉联的势头十分强劲。

  “可不是嘛!——老符家积了什么德啊,遇上这样一位搭档……里外都是他操心,竟像是他要上去结婚了!难为他一个大男人,竟这样心细。”

  “啧啧,那模样,那作派!”

  “哎哟那小脸长的——新媳妇生生个比下一截去!”

  “嘘——这话仔细,那位可厉害着呢,比不得这位脾气好。”

  “切!你们到把她放上来一起比了?要我说——提鞋都不配!”

  “……”

  “……”

  身处流言正中心,在婚礼前一个星期彻底抢走新人风头的家伙——咳,我是说,楚云,自己浑然不觉。他正站在大庙的屋檐下,静静地望着东边屋檐上那个断裂的角落。

  三年前的春节,就是他们第一次获得首席之后,槐枫带他回家。

  记得那天,出门之前,一连换了十多套衣服:穿得太好,怕遭受“奢侈”的指责;穿得不够好吧,有怕符家人以为自己怠慢;穿花了怕不庄重,穿素了怕不喜庆……直折腾了一个半时辰,才好容易出了门。坐上车了还强迫症似地,三五秒就问槐枫一次:“我穿成这样行么?你爹妈不会反感吧?”

  ——其实槐枫的爹妈根本注意不到他穿的是什么。

  光是他头发上残留洗发水的金木樨香味,就足够让两位老人晕头转向了。符妈妈第一次见到这样从头到脚都光鲜亮丽的男孩子,眼珠子几乎掉下来,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了。

  指望槐枫来打圆场定然是不可能的。于是乎,第一次的见面,就在“双方都很紧张地鸡同鸭讲”以及对面傻笑中消磨过去。

  一个春节,槐枫家杀掉了几乎整个村的鸡,来招待楚云——遗憾的是,楚云其实并不喜欢吃鸡。那一碗碗粘稠而油腻的鸡汤,都是皱着眉头,屏息凝神硬吞下去的,而且,喝完了以后,还要一边揉着疼痛的良心,一边说“好喝”。几日下来,被填鸭似地塞得肿了起来,回到总舵,却完全没了胃口,一连两周吃不好饭,把才撑起来的那点体重又分毫不差地还了回去。

  那个时候,就是站在这个屋檐下,槐枫很认真双手合十叨念着:神啊,或者其他什么,你好歹也让子桓胖一点吧。

  声音很小,却还是顺着风,飘进了楚云耳朵里。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

  触景生情,楚云喃喃吟着,念到一半,顿住了,愣了一阵,底下头去,紧紧地握起拳来:人家是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可眼下,人面依旧在旁边的屋子里笑得没心没肺地准备娶媳妇,当日的屋檐,却已经裂了口子,掉了灰……

  “哦——喔——哦!”

  远处传来雄鸡的啼鸣。

  楚云揉揉眼睛,才发现天那边已经泛起了鱼肚白。

  一宿未眠。

  回过神来时,竟已是槐枫婚礼当日了……

  婚礼自然是极尽奢华之能事——数百个人一个多月的前期积蓄,就在这一天里整个爆发出来,别的不说,光是清早那五公斤重的炮仗,就让这四面环山的小县城里,足足回响了一盏茶时间有余。

  槐枫像一只温顺的猫,安静地任楚云帮他穿上苏绣的新装。

  “等等你进去呢,就顺着墙走,到新娘面前把红绢子拉起来,带到祖宗牌位前面——记得按照路线走,别走错了,如果不记得了呢,就低头看,地上有给你画训练场的那种白线了……”

  楚云一面整着新装繁复的领子,一面絮絮叨叨地说,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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