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碧笙才会三千弱水之中,只看得见秦筝么?。
时代广场里,秦筝沿着铺满黑晶大理石的地面缓缓逛着。这里云集世界著名品牌的门店,每一间店里的每一件货品,价签上都写满了好多个零。
数字在这里变得很微妙,明明是什么都没有的零,跑到这里却变成了身份和地位的象征,仿佛零越多才越吸引人们趋之若鹜。
她身边方才就走过喜滋滋捧着LV包包的OL。这里LV门店里最简单的一个包包也要人民币六千块,以这个城市的平均工资水平来说,秦筝知道她们一定要攒几个月才能攒够这些钱。
秦筝握紧了掌心里的黑卡。如果这是一张银行卡,她真的会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去,什么都不买。她舍不得将好不容易攒起来的那么多个零只换来一个包包。
当初秦氏还没破产的时候,她也是秦家的大小姐,她当然也有能力买得起这里的东西。可是即便那个时候她都舍不得。因为她亲眼看见爸是如何辛苦打拼才赚来那些钱,她如果挥霍都只觉对不起爸。
她学不会笛子的潇洒,笛子最喜欢学王菲的范儿,到了人家店里要人家闭店三十分钟任她挑选。就从这一点上她就知道,笛子对爸只有怨。
是三宅一生大橱窗里一件翠绿的男士西装吸引她站住了脚。那是一套搭配好的西装与衬衫,就像一件祖母绿的吊坠,翠碧得通透耀眼,让人心动。
碧笙穿,一定很棒。
看着那件西装,秦筝忽然忍不住笑起来。其实碧笙穿绿色很好看,正如他名字里有的那个“碧”色,仿佛他天生就是适合绿色的。她曾经给碧笙买过一件绿色的短袖衬衫,却被碧笙咬牙切齿地给丢过来。她追着问原因,他咬牙切齿地掐她,“你干脆买个绿帽子给我戴算了!”
好像中国男人没有喜欢往身上弄绿色的,所以后来秦筝喜欢上苏打绿之后,每当看到苏打绿主唱吴青峰脑袋上那撮染绿了的头发,就一直觉得他真真是男人中的奇迹。
吴青峰的名字里有个“青”,正如碧笙名字里有个“碧”。也是因为这个,她才会注意到那个歌手吧?
秦筝垂下头去,努力命令自己离开那个橱窗,忘记那件衣裳。
谁的诗句里说那样的话?
——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
华灯璀璨,秦筝拎着个购物袋走进秦家大宅。宋妈第一个发现,欢喜得顾不得洗掉手上的面粉便冲过来,“秦筝啊,你可回来了。想吃什么啊,宋妈给你做。”
崔芬和周韵也都出来打招呼。秦笛站在二楼跟秦筝不冷不热说了句话,就借口不舒服进房间歇着去了。
秦筝只是笑,“我出去逛街,看到一件衣裳挺适合我爸的,就买回来了。”
是的,她在时代广场逛了大半个下午,后来还是没舍得给自己买衣服,反倒是给爸买了一件。
跟她一样,爸从变成植物人之后,哦不,应该说爸变成植物人之前,从入狱开始就已经再没穿过新衣。如今他虽然躺在床上人事不知,她还是要给爸买件新衣,她相信爸一定会知道,一定会开心。
崔芬听了秦筝的话,眼泪就下来了,“好孩子,那咱们去给你爸换上吧。”
不敢太搬动爸,只是将衣裳松松套在爸身上。长久的躺卧,就算继母跟周护士已经很小心,但是爸身上还是起了褥疮。给爸穿衣服的时候,秦筝的泪就一颗一颗落下来,擦都擦不净。
秦筝拉着爸的手,絮絮叨叨说了很多。她专挑高兴的事儿说:
“爸,我现在住的楼下就是条小街,里面什么都有卖的。有加炸油条的两口子特有创意,在油条里加了糖,简直比肯德基出的还好吃。爸,你还记得我小时候就不爱吃油条,嫌它苦,您就拿白糖出来,让我蘸着吃么?爸,您快点醒来,我就让那大哥大嫂做两根最大最甜的油条来给您吃……”
“爸,告诉您个好消息啊,您女儿我又求上进了。我报考了个在职的硕士班,本来没寻思能考上的,结果还真让我考上了!您不总是说,当初本来希望我考个硕士的吗?我现在就考一个回来给您看!——如果我当初就考了硕士,就明白怎么管理秦氏,爸,是不是我就能帮您很多,而且……”
——而且,后来就也不会让秦氏陷入破产的泥沼,让碧笙有了可乘之机抢走了秦氏……
门外有开门声、脚步声。宋妈迎上前去,“碧笙你回来了呀。”
碧笙就只问,“谁来了?”
宋妈就说,“是秦筝回来了。”
碧笙那边就静默下来,良久都没有声音。可是他的脚步却也就此停留,没直接上楼去。
秦筝知道,终究躲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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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更会在明早发出来,争取早点。亲们晚安。】
千帆尽处【第二更】(3000字)'VIP'
秦筝主动开门走出去。
大厅里的水晶大吊灯光华灼灼,映着门厅地面的雕花大理石地面,仿佛水天熠熠,相映成辉。碧笙一身纯黑立在门厅里,反倒像客人似的,仿佛不知道手往哪儿放、脚往那儿搁。只抬着一双眼睛望着她,目光深幽。
就像他十年前刚到这个家的时候。
秦筝便笑起来,指了指门外,“有时间跟你聊两句么?”
碧笙竟然局促起来,“好啊。”
秦筝忍不住笑起来,“去换了衣服再下来吧。难道你要这样西装革履地跟我说话么?秦总,别忘了我也算你星海的员工,你这样正式,我会很紧张。”
“哦,是吗。”碧笙赶紧走向楼梯去,上了两个台阶却又退下来,“那你等我一下。那个,两分钟就好,就两分钟。”
秦筝再度破功,垂头看着自己的鞋尖就再笑开。
他干嘛呀,以为她两分钟的耐性儿都没有,一着急了就走了么?
花架下有漆着白油漆的秋千,当年秦筝最喜欢坐在这秋千上看言情小说。那个时候她几乎看遍了所有的言情小说名家的作品,从琼瑶、岑凯伦、亦舒,到后来的席绢、于晴、古灵。
不过心底最私爱的还是严沁。可能严沁的知名度不算很大,但是却不知怎地,秦筝就是被严沁的《千帆尽处》给打动,久久难忘。
如今已经再想不起《千帆尽处》的具体情节,却仍然记得那份心情:过尽千帆皆不是……千帆尽处,是否有你?
秦筝坐在秋千上抬头望碧笙,“你,为什么骗我?”
碧笙站在那,像是被班主任教训的小学生,“我骗你?”
秦筝咬了咬唇,“吕璇的粉钻戒指根本就不在你那!”
“谁说的,我已经还给她了。”
“你骗人!”秦筝声音大起来。
碧笙皱眉,“秦筝,我以为这件事已经告一段落了,你来还是向我兴师问罪的?”
秦筝垂下头去,望身畔已经点点凋零的花丛,“吕璇当初那枚粉钻戒指是四爪镶嵌的,可是她今天戴在手上的那个却是六爪镶嵌的……她的根本就没在你那,是你又想办法找来一颗相同的钻石!”
秦筝抬头望碧笙,“你以为你找到一枚同样大小和切割的粉钻,只要镶嵌了拿来就行了么?我看出来了,它们根本就不是同一枚!”
秦筝垂下头去,忽然不敢看碧笙的眼睛,“它既然根本就没在你那,你何必骗我说在你那?”
“就算我在片场和化妆室都找不见又怎样,就算她会因此而继续骂我小偷又怎样?其实我真的不怕。身正不怕影子斜,我没做过就是没做过……”
秦筝咬住唇,“500万啊,你花那么多钱值得么?”
——不,其实她想说的不是钱的多少,她是想说,他们俩如今早已回不到过去,他却还只为帮她洗清冤枉就扔了500万出去,值得么?
“嘁……”碧笙笑开,“怎么,吃味了?我买你一年才花了300万,送给吕璇一枚粉钻戒指却花了500万,你觉得这对你不公平?”
秦筝握拳站起来,“你明白,我说的不是这个。”
碧笙摇摇头转身走回大宅去,“算了秦筝,我知道你就是这个意思。女人总也要物有所值,她能对我主动投怀送抱,她能配合地对我巧笑倩兮……秦筝,这些你都没能给我,所以你自然该比人家便宜200万!”
秦筝站在花架下,望着碧笙的背影良久。低声,仿佛对自己说,“秦碧笙,你这个大混蛋……”。
秦筝拒绝了司机刘叔要送她回去的好意,自己坐晚班公车回去。赵曼的房间里叽叽咕咕有说话的声音,秦筝就也暗笑,知道又是赵曼的男朋友来了。知道赵曼最近钓了个金龟,挺上心的,虽然赵曼也经常举着电话大骂,但是秦筝明白那其实还是打是亲骂是爱,这次赵曼似乎真的动了真情。
赵曼从小生活在哥哥的影子下面,虽然衣食无忧,但是总是缺少了父母的正面肯定和足够关注,所以她干脆破罐子破摔,偏要弄出点不省心的事儿来给父母上眼药。就比如此时交男朋友的事儿,多半也都是给父母看的。
秦筝知道赵曼不是个感情上洒脱的人,每次跟男朋友分手,就算并不是真的爱对方的,赵曼也会难过地哭上好几个晚上。说白了,赵曼还是重情义的,所以这次她能认真了倒也真的好。
秦筝就也放轻了脚步,不影响到赵曼两个人。要不人家知道她回来了,也会感觉尴尬。
秦筝正蹑手蹑脚穿过门厅向房间里走呢,没想到赵曼的房门“砰”地一声被撞开,一个男人光着身子就“弹射”出来,显然是被直接踹出来。
“哎哟曼曼啊,你别把这事儿跟我联系一起去。我哪知道碧笙是要干什么呀,不过他这次是真的不要吕璇了。”
秦筝惊得定住身形。
那边那个男子也意识到了门厅里有人,他转身望向秦筝的方向。两人目光一撞,都叫起来——
“秦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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