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咫尺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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咫尺天涯- 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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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将她脸上未干的泪痕拭尽。转而对她展现出一抹释然的笑来:“阿秀,我们回家。”
  作者题外话:兄弟姐妹们,楠仔又来咯。嘿嘿,是不是没想到安言会和金秀是一对呢。嘻嘻。这一章节楠仔写的很快。因为灵感跟什么似的。一个多小时就码了六千多个字。自豪下下。哈哈。(因为楠仔本身是练打字的,所以速度稍微的快那么一点点。)  后面的章节应该算是写金秀跟安言的故事的。  也是为什么李安言会为了继承权做出一系列不太雅的事情。  不废话啦。继续看吧。呵呵。

STEP 49  暗许
金秀听闻这个词汇不禁身形一颤,随即脸上便绽放开一朵如花笑容。  家呵,他说要带她回家。止不住的眼泪便又落了下来。  李安言望着她泪流满面的模样,心中一阵疼痛。  她幼时便失去双亲无家可归,被孤儿院收养后又被父亲挑中加入了残酷的训练。  那时的她并不是和安沫分在一组的,最初的最初,爸爸是将她送给自己的。  “安沫,她叫金秀。以后由就她陪你学习和训练。”爸爸是这样对她说的。  他悄悄的扭过头瞧她。看到的却是一副冷若冰霜的脸,以及没有任何温度的眼神。  她不过十几岁,当别的女孩子都在抱着洋娃娃,穿着公主裙时。她却需要蒙上眼布将整只手枪拆械再组装。只要稍稍比对手慢了半拍,她就必须饿上一整天。  十五六岁,当别的女孩情窦初开,心里满载如何像暗恋对象表白时。她却需要背着重达十公斤的砂袋在大雨中跑一万米。只要超过限时哪怕一秒钟,她就必须整晚站在雨中罚站,不能睡觉。  只是再艰苦再疲累,她都不曾后退或是屈服。他心疼她,常常在他罚站或是挨饿时给她送吃的,或是站在她身旁打着伞。  她会吃下他送的东西,也不会将站在她身旁为她打伞的他推开。只是她并不说话,不说谢谢,也不说其他。  那时的她便开始没有表情了。不过一年,她便成了所有孩子当中最优秀的,她并不十分美丽,却十分耐看,看久了会格外的有韵味。即使始终没有表情,却也百看不厌。  他渐渐的喜欢上偷偷躲在射击场看她练习射击的身姿。那时她不过十五岁,稚嫩且清秀的面孔,小小的身体穿着大且宽松的训练服。  短短一年的训练,她的枪法却进步神速。提枪、上膛、推匣、持平、对焦,一连串动作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帅气十足,接着便是清脆的声响,几颗飞跃着的红色飞盘被瞬间击落,爆裂成为粉末飘散在空气中,久久才散了开去。  他站在远处不禁望的呆了,只是他所凝望的是那个一脸倔强且面无表情的女孩。她不顾众人投去的艳羡或是妒忌的眼光,径直走像出口。她从来都不会去观注别人的眼光,她的世界里,仿佛只有她自己。  因此他一直在想,她是不是已经有了喜欢的人呢?这个问题让他郁闷了许久,他甚至开始在纸上写下一些对她有意思的假想情敌。  她从来只留短发,长度永远齐耳左右,超过了便会剪掉。他本来是喜欢女孩子有着一头长长飘逸的头发的。他一直很想像爸爸抚摸妈妈头发时那样抚摸她的,他想那一定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事。但他却发现她那清爽的短发也别有一番风味。  后来母亲告诉他,中国有一句成语叫做:“情人眼里出西施。”上国学课时,他问了了解中国文化的老师西施是什么。老师回答他:“西施不是什么,而是一个女人,一个很美很美的女人。”  从此,她便是他的西施。不,她是比西施还要美的女人。
  作者题外话:这篇算是金秀跟安言的番外的。可是觉得加在文里也不显得突兀。  其实安言是个很单纯的人,他其实跟他的外表还是很相似的。一直是很温和的。  只是迫于某些无奈,让他成了现在这样。  不过还好,他还有金秀,至少不是一无所有。  哎,感叹下,楠仔就是善良啊。嘻嘻。 。 想看书来

STEP 50  夺吻
她十五岁生日那天,他下定决心要告诉她他对他的感情。也就是安熙那个小鬼常常挂在嘴边的告白。不知道为什么,三人之中,喜欢安熙的女生永远多如牛毛,情书及礼物犹如雨水般进入安熙的课桌、柜橱内。  当然,安熙也不会丢了那些东西。  他常说:“那些都是女孩们的心意,丢了是会遭天遗的。”  当然,他从来不会去花时间看。至于食物和礼品,他却常常很没道德的转送给他或安沫。  他有些不好意思,他害怕遭到拒绝。因此他选择了最俗套的方式,他写了封情书。内容是从安熙放在柜子里的情书挑了一封好的出来抄的,这并不能说他不够真诚,只能说他对于写情书这一方面实在是有些过份迟钝。  只是那天他并没有在房间中发现她的身影。  他便一直坐在台阶上等着她,一直等一直等。那是个很炎热的夏季,他从炙热的骄阳一直等到西落的夕阳。当暖阳的温度打在他的皮肤上时,他终于看见了她。  破天荒的,她竟穿了裙子。是绿色的沙织长裙,裙摆至膝盖,他看见了一排密密麻麻触目惊心的伤疤,甚至还有一些涂着药水的新伤。  他艰难的吞了下口水,从身后拿出装了信及礼物的盒子诺诺的开口:“阿秀,生日快乐。”  她依旧是面无表情的接过盒子,随即抬起头眼神冰冷的望着他,在进门时她突然回过头,眼睛扑闪了两下对他道:“安言,谢谢。”  听到她轻声叫自己的名字,那声音好听的犹如天籁,他感觉到自己的心跳正在以翻倍的速度跳跃,他兴奋的竟不能够呼吸到氧气了。  夕阳渐渐消逝在地平面的终端,却依旧有着微红的霞光照在两人身上。暖洋洋的,一直暖到心田。  那该是——幸福的感觉吧?  他傻笑着目送着她进房间。看着她的身影渐渐的完全的消失在他的视线。  在回自己房间的路上。他的嘴角便一直那样扬着,眼睛是幸福且满足的光芒。  他不知道的是,那天李元寿下令让金秀陪同李安沫训练。并且为金秀举办了大型的生日宴会。所有的人都前去为她庆生,除了没有收到任何消息的他。  她离开的那个晚上,他躲在房间内听见李元寿猛烈的敲门喊他的名字,中间还夹带着金秀的,那声音带着浓烈的哭腔,她说:“安言,我不要走!求你了,安言,你快出来,我不想走啊!安言!”  那是他第一次见金秀哭,第一次屈服。可是任那嗓子喊破了,叫哑了。他却置若罔闻,他紧紧的捂着耳朵,直至自己的感官麻木,他赤着双脚跪坐在冰凉的地板上,任双腿麻木失去知觉。  一直到门外没了声音,他才拖着酸痛的双腿回到房间,关上门。盖上厚重的被子,将自己盖的严严实实。  可是不管他怎样裹住自己,就算透不过任何气息了,她的声音却一直回荡在他耳边,她哭着喊他的名字,她求他出去救她。她说她——不要走,不想走!  他却只能无能为力的任她哭红了眼叫破了嗓子。因为在早晨时李元寿对他说,如果你不想永远看不见她的话,那你就试着忍受她不能时刻在你的眼前吧。  永远的消失和片刻的相见。他不能够永远看不见她,因此哪怕只是偶尔的一次见面,他便心满意足了。  他第一次吻她,是在与她分开后的第一次见面。那是在安沫的十七岁生日宴会上。  他们已经分开了整整一年。这一年里,因为安沫患病时常在国外接受治疗,因此她一直在地球的另一端陪着安沫。  那次见面时,原先陪同三人训练的随扈已几经易主。他的身后站着的是于他年纪相仿的林明焕,而安熙则只有保镖跟随身后。他很早便放话绝不染指'元申'的任何事务,因为不过十六七岁的年纪,他便已经和同学合作在网络中赚钱了。  再看见她时,她更美了。依旧是清爽的齐耳短发,只是眉眼却长开了,身形也更加成熟,身材高挑且削瘦。清秀的面容让他痴迷的望着,直直的离不开眼。  即使那天是晚宴,她却没有再穿裙子,而是穿了一套黑色的职业套装。面无表情的站着,甚至没有再望他一眼。  之后的舞会,他借口透气在别墅内疯狂的寻找她的身影,最后他在别墅的天台发现了她。  他站在她的身后,看着狂风呼啸而过吹乱她的短发,缓缓走到他身前,她正专心的看着什么,只是眼中有泪。在夜光下微微发着银色的光。他低头望去,她拿着的,正是一年前他写的情书。  他靠近她的时候,一股清香的茉莉香味便进入他的感官,那是他当年送给她的礼物,茉莉香味的香水。  他轻轻的用嘴唇吻去那些咸咸的泪渍,他对于接吻并不了解也不熟练,双唇颤颤巍巍的靠像她的,双手僵硬的不知道应该摆在哪里。  她的嘴唇很冰也很甜。出乎意料的她并没有将他推开,而是闭上眼睛任他用拙劣的吻技亲吻着她。  他突然想起一句话来,过去如果很美好,那就继续过更美好的未来,如果过去很痛苦,也已经过去了,开始憧憬未来吧。
  作者题外话:写到这里,我发现我真的很喜欢金秀。居然给她留了那么长的戏。忽忽。  这样的女孩身边并不常见。属于我的偶像型。嘻嘻。  本来章节名只想写'此情若是长久时'的,可是后面发现还是加上'又岂在朝朝暮暮'比较好。  希望亲们别嫌字太多了。哈哈。  喜欢此文的朋友们,放开你们的大手,让它们快乐的点击在投票和收藏键上吧。  至于留言嘛。  有意见的朋友们留下几句吧。  楠仔在此多谢众位咯。呵呵。

STEP 51  欲望
因而,他便开始憧憬起他的未来了。  在认识她之前,他甚至不能为自己的未来背负责任。他知道,那是多么沉重的负担,所以他我行我素,过一个人孤独的生活,他一直小心翼翼的保护自己。  但有了她后,一切都变了。原来的自己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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