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是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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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是祸水- 第3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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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会和皇室的别的人联合。
    我虽不愿成为《后宫XX传》的女主,但现实摆在眼前,不得不面对,对宁炎焰的感觉,说不出的感觉,不喜欢这类自傲独尊的强势男人,不能容忍男人三妻四妾的随意和潇洒,当然,他们认为那是繁衍后代所必须的,为花心,为不负责任充分的铺垫了后路。帝王自喻天神,从不出错。把错则归结到‘放肆’无礼的人身上,失了宠爱的女人永世不得翻身,起死回身再获大权的女人占少数,于是女人成了妖魔,为生存为权势,为欲望不得已成了祸水!
    千古一帝的康熙爷,拥有无数的宫妃,生下几十个皇子皇女,言情著作一力将他塑造成专情无敌的大帝,为他的诸多妻子做了个合理解释:瞧,他太专情,不能忘却生命中唯一的女人,所以,他便无心,继而花心!当然令千古一帝不忘的女人肯定是穿越女!
    妻子多的帝王,花心有理由。对于康熙后的雍正,嫔妃可谓少之又少,那么一定也有猜想:原来父子二帝王都遇见了无敌穿越女,只不过雍正似乎更痴心一些,嫔妃少便是证明!
    宁炎焰达到康熙,雍正的级别,我看还需很多年,权势财富总会让男人拥有的比别人更多!天生的自大、尊贵令皇帝看不到旁人的好,更不能为了一株小花放弃整座花园,即使一个女人得到他全部的爱,她仍不是唯一的。
    赢得皇帝的爱,女人需对付很多敌人,一:跳跃纷纷的青春无敌,努力向上,博得帝王宠爱的女人们,二:不忿失宠,寂寞的嫔妃,三:幽怨神经质的无害小妾,四:不忿后宫女人掌权的忠实大臣,文人学子,五:野心称帝,密谋夺权的某人士,六:最大,最难搞定的是皇帝本人,难以预料的背判和不定时的意志不坚,他面对的诱惑太强大,何况他本人的荣誉感,自傲,比任何人都多些。
    你看,和皇帝谈感情,太伤脑细胞,谈情说爱不但不能令身心愉悦,反而伤心伤脾,精神力的大比拼,实在没精力没氛围去应对,不愿花大半生去追求可能存在的永恒!
    但,为了孩子,必须和他有接触,心里爱的男人不一定会一心为我,我为的不见得是我爱的男人,嬉笑怒骂的面皮下,掩藏的不过是蝼蚁的人生。外表的艳丽透射地是人间沧桑,美或不美的人,同样会经历风雨,因美丽、丑陋衍生的罪恶,归结于女人的孱弱!
    言情正剧里的女主角总是会很受伤,很纠结,关己则乱!我的要求很低,低到只要能和孩子们生活在一起,且有自保的力量,不被外界伤害。
    车辆驰进鸷国的大城,目瞪口呆的运货工看见一个女人,自车上跳下,一溜烟,转角处不见。
    我找了家不起眼的便宜小店,随身携带的碎散银子,足够对付一些时日。食客中有一位衣着普通,却引起我注意的一个人,洗的发白的蓝衫,整个人蜷缩,素发的旧布条,松垮的系着,整个人看起来貌似清洁干净,但他脚边的烂泥,指甲缝里的黑物,啧啧,实在是碍眼!
    之所以,我能观察的这么仔细,原因是我离他很近,这个人浑身懒散的似一条无尾鱼,睡着了还打着不吵闹人的呼噜,我的好奇心得到满足,不打算打扰他人的好梦,放轻了步子,隔了几张桌子,我为自己点了几样菜。
    那个人很能睡,对四周吵杂的环境,不做任何反应。


    我茫茫然的细嚼慢咽,一边无味的咀嚼食物,一边无趣的打量四周,仿佛置身于人际荒芜的沙漠,心的地方杂草横生,此刻正蹿着一丝小火星,连仅剩的植物都将毁灭,烧个干干净净,寸草不生!
    “嘿,不吃饭的就给老子挪窝,别占着茅坑不拉屎!”一粗壮汉子朝熟睡的人儿发飙,他们其中的一个看见独处的我,邪笑着朝我走近。
    对于可能的危险,我不怎么担心,我好奇瞌睡男的反应,我出声“喂!男人这么凶,没女人喜欢哦!他可以和我凑一桌”。
    大汉和朝我走近的男人一愣,大笑着“老子还未见过英雌救美呢,怎么着今天让老子们见识?你要怎么‘救’这个懒鬼?”
    我迟疑“他只是瞌睡而已,怎么说这位公子懒呢?做人要厚道,要留口德,为子孙造福”。
    走近我的男人猛一拍桌子,真把我吓到。看来‘绅士’们要动粗!
    穿蓝衫的瞌睡虫终于不再睡,许是被人打搅好眠,他的心情很糟“吵死了,都给我滚出去!”
    几个人一伙的向瞌睡虫攻击,但,三拳两腿的就被瞌睡男打发,见我一点也不稀奇,他微笑,慵懒,迷人!
    “好大胆的女人,我若再不醒,可就落得被‘英雌救美’的名声!不过,女人家遇见这样的事,最好能躲则躲!还有,你刚才的神情太哀怨,好似刚死了相公的寡妇,我说的可对?”
    我含在嘴里的茶水,一口喷出,大怒“你才是死了老婆的鳏夫!睡死你才好”。
    瞌睡男一挽蓝布条,不羁的诨笑“我的名字蓝超群,怎样?”
    我的第一反应,他确是:超群懒!
    我摇头叹息,可惜了好相貌,可惜了好身材,偏偏是个懒鬼!
强盗窝
和懒人是无道理好讲的,被超群懒赖上,他说是要报答‘救命之恩’,这家伙可以连续睡上几天,四肢不勤,五谷不耕,他可以懒得连脸都不洗,指甲不剪,懒到不可救药。
    一晚,我打算早点睡,蓝超群意外的邀请,夜泊湖色,我晕啊,大冷天的哪来夜景?但放着我一人在客栈,怕风云二人骚扰,无奈只得披了狐裘,随蓝超群出客栈,前几日为他购买一件冬衣,不是我舍不得为他买狐裘穿,他这样的懒人即便穿了龙袍也不会象太子。穿在他身上是糟踏!
    冬夜里,白色一片,红梅绿树映月白,缤纷入永宵.诚忘三尺冷,脚深浅不一的雪地里踩走,看着前二步远的蓝超群,紧走几步追上前,寻求安全感,握住他的手,一齐并行。
    蓝超群身形微顿,含笑调侃:“怎么?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子,何时变得胆小?”
    无视他的取笑,握他的手更紧,撇嘴轻哼“要男人做什么用?当然是保护弱小,天真无暇的女人哦,不怕女人嘴碎,最怕男人啰嗦,若是小肚鸡肠,下辈子投胎做女人好啦”。
    蓝超群大笑,这女人果然不好惹,你说了他一句,她有十句百句等回敬。
    “你若是顾忌那二个男人,我便将他们杀了”,蓝超群半开玩笑的试探。
    “为什么要杀人?我不愿杀别人,也不愿被别人杀,超群懒,你是做什么的?刺客,奸细,大盗?”
    蓝超群又一阵大笑,“天啊,原来我在你眼中是这样的,有趣,有趣”。
    近处花枝如蟠螭,僵蚓直伸孤削笔,梅吐胭脂,兰蕙香。冲寒笑东风,绿萼融妆成,淡雅素薄由冰雪。
    “你看,那一株梅花!”我手指红梅。
    蓝超群见了,说:“好办!”
    一株红梅在手,活生生的衬着齿白欺香,玉雕琢似的脸,超脱凡俗。正应了他的名,撇转视线,不愿失魂,我的心狂跳。
    一刻,故意拿话挤兑:“我叫你赏花,谁让你摘它?可见你是个自私浅薄之人,只顾私情,爱着一时意气,不顾花枝疼颤。”
    我冷下脸,顺便也冷心,受男人祸害的还少吗?
    “好端端,为何发脾气?”蓝超群也火了,女人当真不可理喻,原以为她和其他女人是不同的,一样的刁钻、喜怒无常。


    我轻哼一声,自顾的前走,迷雾散尽,风花雪夜是常人的遐想,不实际更不实用。
    手臂被蓝超群使力拽住:“你到底拽什么?女人的高傲愚蠢,不会带给你多大荣耀”。
    “什么?男人的自尊更是要不得,不是吗?”我嗮笑,别人的苦恼是治愈烦闷地良药,长舒口气,感觉不错。
    蓝超群无语,牙尖嘴利的女人最丑陋,想转身而去,却放不下。赶上女人步伐,握她的手,似她一样。
    我朝蓝超群笑笑,至少他还有点良心,心还不算太坏。
    古代的男人和女人不会轻易牵手,此刻无关风月,只是内心懦弱的人儿,寻求彼此慰藉,蓝超群欠扁的突然发声:“死丈夫的寡妇和死婆娘的鳏夫,可不正是一对??”
    我朝他翻白眼,看见他置备的花船,服侍周到,美人相伴,蓝超群是个享乐惯的公子,我想他不仅仅是落魄世家。
    躺在软榻上的蓝超群,享受着美人捶腿,喂食,神情逍遥自在,笑眯眯的同美人们交谈,荤素不禁。
    我不屑,远处模糊身影,近了些,一人由远及近,踏雪不留痕,施展绝世轻功,谁会在雪地里赶路?我仔细远眺。
    面容终于看清,大大的惊讶一番,我是到哪都遇熟人,于我有救命之恩的林峰!印象中记忆最深刻地,是他额间的美人痣。
    蓝超群脸一沉:“你们认识?”
    我笑答:“林少侠是我的救命恩人呢”!心情兴奋莫名,似见着亲人。
    林峰疑惑,我的声音他听着熟悉,只记不起在哪里见过,我做了蹲地撒尿的姿势,林峰瞬间脸涨的通红,惊讶于我的改变,“真的是你?”
    我急急点头,开心异常。
    蓝超群向林峰问道:“可探得消息?”
    林峰点头,“今夜,他们动手”。
    蓝超群满心欢喜,上堂枪药,一点就着:“今晚就去凑一份热闹,可不能便宜这群盗匪,好歹盯了几天。林兄,我带上她同去,不介意吧?”
    林峰看看我,微笑默认。
    我想这两人必定是艺高人胆大,带上我,三人独闯强盗窝。
    几丈远的距离,土匪窝灯火通明,一伙人吃力运载箱子,蓝超群和林峰对视,彼此诧异,装载金银珠宝的箱子?
    大约二十几个沉重大箱,几辆马车等候装车,蓝超群有些急不可待,这些箱子里到底藏了些什么?
幽灵再现
林峰做了个手势,意思是引开人手,探查箱子里装载的东西,林峰闪身距离东边的方向丢掷石子,强盗们见有异动,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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