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妇之心(曼娜的少妇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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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妇之心(曼娜的少妇岁月)- 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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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了。
  2
    曼娜家客厅的那张牌桌没从断过人烟,即使是在林贤文逝去后的一段消声灭迹,但很快地就又热闹了起来。那些老朋友固然把这里当做世外桃源,一般新知也在这地方找到别处稀有的吸引力。曼娜也就一向维持它的气派,从来不会因为贤文的去世而降低于它的排场。
  出入的人士,纵然有些是过去的老朋友,也有些年轻的吴为的朋友了。他们有他们各自的身份,有他们各自的派头,但是一进到曼娜这里,曼娜都会一视同仁。
  麻将桌上方装着聚光很强的白炽灯,洗牌的时候一只只钻戒光芒四射。白桌布四角缚在桌腿上,绷紧了越发一片雪白,白得耀眼。
  酷烈的光与影更托出曼娜的胸前丘壑,一张脸也经得起无情的当头照射,稍嫌尖窄的额,发脚也参差不齐,不知道怎么倒给那秀丽的脸更添了几分秀气。脸上淡妆,只有两片精工雕琢的薄嘴唇涂得亮汪汪的,娇红欲滴,云鬓蓬松往上略扫,后发齐肩,光着手臂,一件看似随意却特别讲究的家常便服,小圆角衣领只半寸高,露着雪白的一抹酥胸。
  吴为端把椅子,挨着她身后,悄悄的坐下来,聚精会神地看着出牌。吴为在牌桌上其实是很有智慧的,他完全可能打得比曼娜好,可是他比较沉溺于做牌的乐趣,不够现实,求胜心也不切,毕竟是不愁输赢,有些虚无。他留连于牌的奇妙组合,以及偶然性的神秘,常常将好机会放过,也就比较不容易成牌。
  而曼娜却不同,她智商无疑是要低一筹,但谁也没她手气好,正应了一句俗话:不会打牌的人最上牌。她就是这样,简直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下家伸出一只黝黑的手,把手中的一张牌子甩了过去,瘦骨嶙峋的手指上,戴着一粒卵大的蓝宝石,紫光不停的闪耀着。
  “碰。”
  曼娜轻叱,头往后一仰,发尖触着了吴为的鼻子。
  吴为猛吃一惊,赶忙退缩,将身子坐正。
  曼娜回头瞥见他坐在她身后,把手中的牌放下,打量了他两眼,问道:“你又呆坐在这里干什么了?”
  “我……我在看你打牌呢。”
  吴为讪讪地说。
  曼娜娇嗔地说:“我不让你看,让你看着我老是出错了牌的。”
  吴为只好站离开。他踱进了爱华的房间,爱华正躺在被窝里看书,爱华已上高中了,真的是有苗不愁长,眼睁睁的她就长大了。再想以前老是缠着他给她讲故事,当他想着再给她讲白雪公主的时候,发现她已经手捧着大部头的爱情小说在读。现在她背着他,偷偷地长高了一截,高得他都不好意思再搅她入怀,也不能搂得太紧致了。
  爱华不好意思地把裸在被子外的大腿收拢进去,他埋怨她别看太晚了,怪伤眼睛的,就听着外头曼娜在声地招呼他,他步出客厅,看见曼娜的嘴角似笑非笑的翘着,两只耳坠子不停的晃动。另外三家都放倒下手中的牌,抱着手,在等待着。
  “快来!吴为!快来看!”
  曼娜一直催促着。
  吴为朝她眨了一眨眼睛,曼娜的嘴唇抖动了好一会,却说不出话来。
  吴为过去一看,原来曼娜竟拿到了一副天和的牌子。
  突然间曼娜放声笑了起来,一身轻薄的家常服痉挛的扭动着,曼娜手里不停的摇动那张牌,喘着气叫道:“吴为,快来看这能和吗。”
  “当然能和的。”
  吴为说。
  便有人说:“曼娜,你也真是的,刚把他打发走了,又吵嚷着让他回来,你是昐着他来还是想着他离开。”
  “曼娜他们就这样,在一起时烦着,一会不见又怪想的。”
  又有人开起了玩笑。
  “男人不也就这样吗,他要你的时候,恨不得把心都掏了出来,他不要时,你就是求他,他都不理睬的。”


  说这话的显然是一个女的。
  曼娜一边收拢着桌面上的筹码,她笑着说:“我们家吴为可不会,用得着时就招之即来,用不着挥之则去。”
  于是牌桌上的,其他看热闹的人都一齐着了魔一般的狂笑起来。
  桌子上又恢复了牌局,他们的手灵活的洗着牌,绿色的麻雀牌一张张在他们的手上跳跃。
  尽管曼娜拥有了庞大的财产,但她的骨子里还是个很传统的女人。她一生的愿望就是想做一个称职的妻子,一个贤能的母亲。她除了忙碌地经营着自己的服装店外,还觉得应该让吴为干点事。
  她把这个意思跟吴为说了,吴为也颇有同感,刚巧那一阵子股市火一般地狂热,大街小巷男女老幼都热衷于这新兴的股资项目,经过了一阵的观摩和探讨之后,吴为便决心投进股海,汲取了上一次吴为经营公司不妥,反倒开起了麻雀场子的教训,曼娜就自己就在证劵交易所开了个帐户,牢牢地掌控着经济的大权,而把具体的操作让给了吴为。
  吴为人很聪明,不用一年半载的时间就把股票玩得烂熟,曼娜帮不上忙。他对于买卖股票有一种敏锐的嗅觉,对于股票行市了如指掌,十押九中,拥有一大堆的随从的人,事业上一帆风顺,曼娜对于股票一窍不通,而且不感兴趣,当他在曼娜面前炫耀他对股票的知识时,曼娜总是勉强着自己,装作热心的聆听着。
  “呀!怎么还没开灯?”
  吴为踏进了大门,爱云便跳跳蹦蹦,替他提着公文包跑了进来。
  吴为穿着一袭最时兴崭新的白色西服,新理的头发,耳后显着两道整齐的剪刀痕迹,脸上充满闻到厨房菜肴的光彩。
  爱云穿着白色的衬衫,竖着衣领,下身是窄小的短裤,两条大腿光洁细腻。
  爱云越长越好看,嘴巴大大的,鼻子尖挺,有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乌亮的眼珠子,滴沥溜转,有些猴精模样,十分讨人喜爱。
  她激动得满面血红,吴为一进门她就扑到他的身上,吴为跟她站在一起时,突然发觉爱云已经长高到了他的耳边,胸前饱满的双峰比她细巧的姐姐好像要大上一倍似的,吴为呆住了,尴尬的搓着双手。
  爱云进了客厅之后,把公文包摔到沙发上,然后便爬上吴为的膝盖,和吴为咬起耳朵来。
  “怎么了,宝贝女儿,又有看中了什么好东西了?”
  吴为爱怜的抚弄着爱云的腮帮子问道。
  原来爱云班上已有同学带着进口的随身听收录机,她也想让吴为买一个。
  刚巧曼娜从厨房里出来,“吴为,你这样不行,把女儿宠坏了!”
  曼娜常常急得叫道。
  “别担心,我们宝莉是个乖孩子。”
  吴为总满不在乎的笑着说。
  “妈妈坏!”
  于是爱云便乘机骂了曼娜一句。
  3
    曼娜只是嘴里说着而已,结婚之前她总担心吴为跟她的两个女儿关系处理不妥,没想到吴为如同对待自己亲生的一样,这使她的心里很是欣慰。
  爱云与吴为之间,好像一向有了默契一般。其中一个无论做任何事情,总会得到另一个精神上的支持似的。
  爱云和吴为有共同的兴趣,有共同的爱好。每天一吃过晚饭,父女俩盘坐在客厅的地毯上看电视,议论着电视里的节目。有许多节目,曼娜认为十分幼稚无聊,可是吴为和爱云却看得有说有笑,非常开心。曼娜常常在他们身后干瞅着,插不进话去。
  爱云的头是吴为洗的,她的书桌是吴为理的,变连爱云的睡衣扣子掉了,不理它,吴为只得钉,晚上睡觉,忘了放帐子,吴为也只好替她放。
  爱云更比爱华跟吴为亲近,往往乐得像个坐在塞满毛毯的摇篮里的胖娃娃,整日嬉笑颜开,只要张口,就有大瓢大瓢的果汁奶浆送到口里来了。
  爱云爱吃零食,他在床头柜上摆了一只精致的糖盒,里面经常盛着从外汇商店买回来的加应子,陈皮梅,花生糖,杏仁酥。


  考试时,爱云钻在被窝里,不用翻身,就可伸出手去,把那些喷香的糖果抓来提神了。
  爱云爱听音乐,吴为便送了她随身听,她便放在她的忱头边,每晚让温柔的歌曲和轻快的流行音乐送她入梦乡。
  爱华没有妹妹那么爱闹,爱华属于娴静端庄的那一类淑女,曼娜常常感慨这一点极为像她了。
  爱华从来不爱擦胭抹粉,有时最多在嘴唇上点着些似有似无的胭脂,也不爱穿红戴绿,天时炎热,一个夏天,她都浑身银白,净扮的了不得。
  不错,爱华是有一身雪白的肌肤,细挑的身材,狭长的脸蛋儿配着一副俏丽恬静的眉眼,但是这些都不是爱华出奇的地方。
  也不知是何道理,无论爱华一举手、一投足,总有一份世人不及的风情。别人伸个腰、蹙一下眉,难看,但是爱华做起来,却又别有一番妩媚。
  还有让曼娜更加疼爱她的是她学习很是用功,无论是在班里在学校里都是出类拨粹的。
  通常爱云也跟着姐姐读书用功,天理良心,她真的没有想偷懒。学校里的功课她也都按时交的,就是考试难得及格。她实在不大会考试,数学题目十有九会看错。曼娜说她不是读书的料,她自己怀疑真的有这么一点。
  爱华以特别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大学,选择志愿的时候,她还是听从了曼娜的建议,选中了就在自己城市的师范学院。
  曼娜清楚爱华的性情,她的脾气有些孤怪,从小就喜欢躲人。在学校里躲老师,躲同学,在家里躲爸爸。她长得实在太漂亮了,在小学时同学就起了绰号叫她美女蛇,因为她的腰肢纤细,走路风摆杨柳似的,而且又继承了妈妈的皮肤,白得自己都不好意思,有人叫她白骨精。
  她多么痛恨这些无聊的家伙,常在院子里脱了上衣狠狠的晒一顿,可是晒脱了皮还是比别人白,所以她总不爱穿袒胸露背的衣服,她怕男人那些赤裸裸的目光。她拘谨得厉害,她很羡慕我们班上有些长得一般的同学,她们敢穿小背心,穿无袖的衬衫,她不敢。
  人家和她合不来,以为她傲气,其实曼娜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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