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旧事》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小城旧事- 第10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一块砖,手里拿着一块砖,地上放着一块砖,砸杏仁米,到药材公司卖钱,心中溢满收获的喜悦,更有着胜利的快乐。

  牙膏皮,二分钱一个,积少成多,也十分可观。不过真拾到牙膏皮了,又舍不得卖,放在小铁勺里,熬成锡,可以制成鱼钩坠子。积得多时,就熬成大锡蛋子,可以卖出比牙膏皮更大的价钱。直到如今,熬牙膏皮散发出来的混杂着牙膏甜味的烧焦的漆味仍偶尔会撩得心头痒痒的。

  屋后沟边的垃圾堆里,自然会有许多碎铜烂铁破布纸盒之类能卖钱的好东西,我们却不屑一顾,那都是乡下人或者上了年纪无依无靠的无业游民干的事。我们的聚财之地,是铁路货场,那里遍地是宝,又潜伏着风险,令人兴奋,倍感刺激。虽然铁丝铁皮铁块到处是,却不能公然拿走,或塞进衣服里,或包在纸里树皮里,大模大样的走过看货场人的面前。实在拣不到东西了,就拿一块大炭块,二分钱卖给街头打烧饼的。最疯狂的时刻,是*武斗时,几十上百的乡下人,踏过结冰的鱼塘,齐集到货场里抢煤炭。人数不多的支左的解放军战士,站在炭堆上,像当年以少胜多坚守上甘领阵地的志愿军战士一样,左冲右突,驱赶疯狂抢煤的人。我们这些街道上的小孩子,也跟在解放军战士后面,拿着棍子,帮着驱赶,嘴里还“嗷嗷”叫着,痛快至极。砸碎了抢煤人的篮子,夺下他们的布袋子,将他们赶跑之后,在解放军战士的表扬声中,我们踌躇满志而归。在小巷口里,发现有许多小煤堆,原来是那些抢煤人藏着留卖的。我们毫不犹豫,席卷而去,卖了之后,我分得了五分钱。洋洋得意拿回家,被父亲发现了,被臭骂一顿且要挥拳痛扁时,落荒而逃,将那五分钱还给了同伙。

  最遗憾的卖钱事,是*初期,趁父亲在单位里当作走资派挨批斗,我们将他的一箱子书卖给了废品收购站。一年后,我开始偷偷看禁书了,才从父亲那儿听说,那一箱子书里,还有《三国演义》和《红楼梦》呢!
  作者题外话:小时常去的地方之一,是废品收购站和药材公司。看到那里收什么,就去找什么,只要能卖到钱。卖个三分五分,沾沾自喜,卖个三毛五毛,那是大喜过望,卖个三元五元,那简直要欢喜地狂奔了。

少时读书今犹记
时光如梭,转眼已经半个世纪。回首这一生,从断文识字时起,能始终相伴相随自己的,唯书而已。只是成年后读书,有目的有选择,实用者为多,而少年时读书,皆是随遇而读,无目的无选择,只为有趣喜欢,但恰恰是这样的书,影响着自己的一生,也因此留下了许多难忘的故事。

  1

  最早读到的名著,是《水浒》。那是1966年,*风暴骤起,到处破四旧、立四新,我也跟着街道战斗队四处乱忙。一天中午,百无聊赖的我,正在文化馆里闲逛,邻居小喜把我把拉到公厕里,要教我武功。

  这小喜可是个人物,小学没毕业,父母双亡,只好下学到街道工厂干活,以工人阶级自居,挺骄傲。挣了钱,就买小人书给我们看,有时还会买糖果给我们吃,所以我们都喜欢让他带着玩。早听说他学了拳,今天终于有机会跟他学几招,兴奋的我,不顾厕所里臭味扑鼻,正“马步”起来,就有人入厕了,于是逃出。他又带我到一杂品室里,拿那些文艺宣传材料。口袋里装不下了,就鼓鼓地装在了胸前的衣服里。忽听一声“抓小偷”的呐喊,看小喜撒腿狂奔,我才觉大事不妙,没跑出几步,就被文化馆的红卫兵抓个正着。好在他们大都认识我,教训几句就放人,害得我很长时间见那几人就躲。一溜烟跑回家后,几天心里都咚咚跳,不敢出远门。

  三天后,小喜神秘兮兮地跑来找我,这次不是学拳,而是从怀中掏出一本破破烂烂的的书来,说这是禁书,叫“水许(浒)”。那时还分不清水许和水浒是不是一部书,但武松打虎的故事是知道的,能够看到武松打虎以外的故事,真是兴奋得忘乎所以了。书是竖排,繁体,以我当时小学三年级的水平,看得似懂非懂。又因为得到宝物似的骄傲,就拿着四处炫耀,不久,刚看了三五十页,就被是同学也是邻居的小娃子借去看了,条件是他给了我几只用过的可以折叠各种玩具的胶卷,而他之所以有胶卷,是因为他父亲是照相馆的摄影师。三天后的一大早,小喜蓬头垢面地跑来找我,说出事了,赶紧把“水许”还给他。看他火急火燎的样子,只好找小娃子要书,当然,胶卷也退还给他一半。据说这书被小喜烧掉了。

  此后真正读到《水浒》,是在1975年批投降派宋江时,作为反面材料的《水浒》可以在新华书店内部买到。母亲单位的人说我喜欢文学,就让母亲给我买了一部,这书直到今天还放在书架上。不过此前对水浒的故事却已是耳熟能详了,这得益于小伙伴们从废品收购站偷来的扬州评话《武松》,看起来远比看小说更有趣。

  2

  读的遍数最多的书,当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影响了中国一代又一代年青人的书,我阅读时,还被作为禁书呢!那是1971年吧,刚上初中,记不清是从街坊中的哪个女孩子手里借来的了,厚厚的一大本,竖排,繁体,少头无尾,缺页、损角的也有不少。不过这样也有好处,就是可以发挥自己的想像力,去弥补那些缺失的部分。

  小说之所以吸引人,是因为写少年成长的故事,与自己生活和情感很贴近。翻来复去看了两遍,而其中冬妮亚和保尔躺在被窝里亲切说话的情节,更是看了无数次。没事时,总是在大脑里想像着保尔生活、战斗的情景,希望自己也能有艰苦的考验,相信自己也会成为保尔式的人物。也因此,无论上中学时干小工子,还是下放时干农活,都能吃大苦,耐大劳,出大力,流大汗。若是能擦破点皮,流出点血,感觉自己更像钢铁炼成的战士。

  这本书又被娃子借去了,不过,却是有借无回,不知是他借给了别人借丢掉了,还是想收藏起来多看几遍,反正他就是不还,我也没办法,也只好以此法对待借给我书的人。这事,后来还写进了一篇题为《借书不还》的散文里。

  上高中时,这小说被解禁了,邻居买了一本,奇货可居,我借到手,不到一星期,竟然看了两遍。下放时不知在哪儿借到了一本,又在煤油灯下看了两遍。前些年,买了一本,所谓的“还愿买书”——买那些曾经借来看的却又非常喜欢的书,留作永久的珍藏,把它们视作生命的一部分,把它们视作最难得的良师益友。

  3

  最神奇的书,莫过于《平格尔的奇遇》了。当时不知哪国哪位作者所写,现在能记得的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废旧矿山里,有个科学博士,竟然可以换血,甚至可以换头。我那时捧着那本书,去邻居家里玩,边走边看,路过家后的深水井时,还特意朝井里看了又看,把那深井想象成了小说里描写的神秘的矿井。现在看来不过是一本科幻小说,而在那时的我看来,却是真实发生的奇特的事情。这本书里的故事,是我最喜欢向小伙伴们炫耀的,听得他们手摸着自己的脖子,不知是想试试换头,还是担心头被别人换了。

  唯一看到的文学杂志是《收获》,是*前出版的,里面的一篇《大甸风云》的长篇小说,我读了许多遍。北大荒的神奇,男男女女转业军人生活与工作的种种纠葛,很有生活气息,特别是能把人全身陷进去的大泡子,让人感到神秘而又恐怖。杂志里还有一首控诉旧社会的长诗,没人时,我还放声朗诵过呢。《收获》杂志有两本书这么大,又很厚,在我的印象中,总有一种怪怪的感觉,想不到还会有如此大的书。

  七十年代初看到《红楼梦》。是第一册,没有了封皮,看不太懂,只是贾宝玉梦游太虚境,看了让人想入非非,再就是把王熙凤作的一首诗抄在了小本子上:“一夜北风紧,开门雪尚飘。……”还背了下来。那时《红楼梦》名声很响,从街头的大字报上,看到毛泽东让许世友读《红楼梦》,就觉得那书很特别,但真看了时,又看不出特别在什么地方。七七年上大学时,终于买到了一套,翻来复去读了几遍,还写了大量的眉批,特别是第一册,空白处都写得密密麻麻,可惜这一册被人借去无归,只留下后三册。现在所可惜的,倒不是那些批语有什么价值,而是它们记录了三十年前我读红楼时的最初的感受。

  最喜欢看的是红色经典系列*,如《红旗飘飘》、《志愿军一日》、《红四方面军长征记》、《星火燎原》等等,朴实的回忆,令人犹如置身其中,这些书对人生观和历史观的影响,直到现在。看时总在想,我要是生在那个时代就好了,也要当红小鬼。至今还记得书中一个情节:冬天,大雨,两个红军战士躲在一块被单下,因为吃黑豆放屁多,虽然很臭,却舍不得掀开被单透透气,因为屁还可以增加温度。

  第一本在新华书店里买的小说是《闪闪的红星》,在那之前,已经在小收音机里听过小喇叭的广播了。小英雄的故事,看了,心里却感到莫名的伤感, 特别是小说结尾,小小年纪的潘冬子加入了部队,总让人有些牵挂。后来看同名电影,那首《映山红》的歌,也让人心里多少有些苍凉感。现在想来,也可能是小说里写的白色恐怖太过惨烈所致吧?
  作者题外话:时光如梭,转眼已经半个世纪。回首这一生,从断文识字时起,能始终相伴相随自己的,唯书而已。只是成年后读书,有目的有选择,实用者为多,而少年时读书,皆是随遇而读,无目的无选择,只为有趣喜欢,但恰恰是这样的书,影响着自己的一生,也因此留下了许多难忘的故事。。 最好的txt下载网

背木头枪的小男孩
这是我现在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